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时值秋季,风干物燥,是火灾事故易发、多发季节,近期发生多起涉高校校园火灾事故,根据《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三合一”场所火灾防范九项措施><加强出租屋火灾防范九项措施><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九项措施>的通知》(粤消安〔2021〕5号)(附件1)等相关文件要求,各学校要从中吸取教训,以全国消防宣传月为契机,开展一次全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与整治工作。现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按照“谁管理、使用的场所,谁负责检查”的原则,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全面排查本部门管理、使用的所有建筑物、场所。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消防安全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通畅,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用火用电用气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室内私拉乱接电线、插座、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气设备超负荷运行,燃气线路设施、油烟道等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缺失,是否存在堆放杂物影响使用等;
(五)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六)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其他重要物资保管是否规范,防火防爆措施是否具体明确;
(七)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及组织演练情况;
(八)新建、改(扩)建以及装饰装修工程是否违规采用易燃材料特别是彩钢夹心泡沫板进行施工等情况;
(九)仓库、快递站点是否存在吸烟行为,有无禁烟标志;
(十)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严禁在建筑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室内其他地方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严禁从室内飞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二、检查分工
(一)公共区域消防安全检查。由保卫部负责对学校教学楼、行政楼、学生宿舍等建筑物的公共区域部分进行消防检查,对校内公共消防设施及消防监控中心进行检查。
(二)食堂、快递站、超市等社会化服务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由总务后勤部牵头对两校区食堂、超市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检查,对清远校区快递站进行消防检查。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对广州校区的快递站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图书馆负责对书店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三)学生宿舍室内消防安全检查。由总务后勤部牵头,物业公司及各二级学院具体落实,保卫部进行抽查监督。
(四)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使用的办公室、仓库等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五)实验(训)室消防安全检查。按照科学技术部2021年10月26日下发的《关于开展实训(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进行实验(训)室消防安全检查。
(六)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警示宣传教育,教育教职员工、学生如何预防火灾发生及正确逃生自救。各部门教职员工由本部门负责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学生消防安全教育由保卫部联合各二级学院进行。
三、检查时间安排
(一)各部门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11月2日—11月15日。各部门按照分工、检查主要内容进行一次系统、全面的自查,自查要按照“横到边、纵到底,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的要求进行,整改要及时到位,切实清除隐患,确保本部门责任范围的消防安全,需要其他责任部门协助整改的联系相关部门共同完成整改。在2021年11月16日之前将检查整改情况(附件2)盖章扫描件发送至学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邮箱:baowei@gdcvi.edu.cn。
(二)抽查阶段:2021年11月16—11月25日。由保卫部联合相关部门对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对相关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要求限期整改并报学校。
附件:1. 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三合一”场所火灾防范九项措施》《加强出租屋火灾防范九项措施》《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九项措施》的通知
2.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2日